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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維揚撒旦教

    LaVeyan Satanism

  • 撒旦十一誡

    The Eleven Satanic Rules of the Earth​

    1.不要給予想法或建議,除非你被詢問。

    2.不要將自己的問題告訴他人,除非你確定他們想聽。

    3.當身處他人巢穴時,必須向對方表示尊敬,不然就別去那裡。

    4.如果一個客人在你的巢穴中惹惱你,殘酷又毫不留情的對付他。

    5.不要進行性行為,除非你收到交配的信號。

    6.不要拿不屬於自身的東西,除非它對其他人是負擔,而他哭著祈求解脫。

    7.如果你使用某種魔力獲得你所期盼的,你必須承認這股魔力,如果你在獲得成功後卻否認了這股魔力,你會失去所獲得的一切。

    8.不要抱怨任何不需要勉強自身的東西。

    9.不要傷害小孩子。

    10.不要殺死非人類的動物,除非你受到攻擊,或是為了食物。

    11.當走在公共領域時,不要打擾任何人,如果某人打擾了你,要求他停止,如果他不停,摧毀他。

  • 十一誡註釋

    劉日天著

    不要給予想法或建議,除非你被詢問。
    Do not give opinions or advice unless you are asked.

     

    十一誡第一條算是一條頗具爭議性的教義之一,時常會出現濫用的情況,照字面來看似乎要求每個人不要表達自身的觀點,除非有人詢問,但這個教義適用於何時呢?而什麼樣的情況才違反這條教義呢?

    就個人主觀來看,在A B C三人一同討論一個主題時,當 A 向 B 提出問題與詢問時,C 不應該插嘴提出自己的觀點,畢竟當下的情況是 A 在詢問 B,C 沒有被詢問就沒資格高談闊論,但對於公共議題來說,每個人應該都有表達自身觀點的權力,因為這些議題可能與自身權益有關,簡單來說視議題的關聯性而定,並不會因為政府沒詢問你就代表你不能參與政治話題或提出自己的想法與觀點。

    那當一個人在公共場合提出問題,又沒有指定的向某些人詢問意見時,你也有權力提出自身的觀點,但是對方的反饋會如何是不得而知的,因此也建議三思而後行,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接受不同角度的觀點,因此在面對他人的問題與議題提出個人觀點前,必須先釐清這個問題是否與自身有關,以及是否有參與的必要性,當然隨著網路的普及後,所謂公共、私人與是否有針對性的提問在定義上變得相對模糊,很難界定各個問題是否允許自身去提出觀點,這一點就必須靠個人主觀辨別了。

    「撒旦教會主張對方沒針對自己詢問意見時,不要表達自身觀點與建議,更別去干預或參與他人的問題,當面對與自身有關的公共議題時,每個人都有表達的權力,而別人亦有反對你的權力。」

     

    不要將自己的問題告訴他人,除非你確定他們想聽。
    Do not tell your troubles to others unless you are sure they want to hear them.

     

    十一誡第二條是講求尊重且實用的一條,當自己想要對他人訴苦時,必須確定對方有意願聽,而非自說自話的抱怨,任何人都沒有義務去負擔他人的情緒,相對自己也不應該造成他人的困擾。

    人在低潮或困境時都會需要協助或抒發,但必須去尊重他人的意願,並不是每個人每一天都有心思去解決他人的困擾,更何況事情有可能完全與他們無關,在請求他人的幫忙或傾聽時,至少要確定對方有意願協助,而非單方面的傾倒,更不應該藉由情緒勒索他人,畢竟每個人每天的狀況也都不一定,也許對方也正處於低潮,這時候更沒有辦法傾聽你的困難,一昧的訴苦並將負面情緒帶給他人是毫不尊重的自私行徑,相對請珍惜願意承受你抱怨的任何人,畢竟他們沒有義務這麼做。

    「撒旦教會主張在低潮時可以向他人尋求協助,但必須尊重對方的意願,而非一昧的強迫他人接受你的負面情緒、情緒勒索。」

     

    當身處他人巢穴時,必須向對方表示尊敬,不然就別去那裡。
    When in another’s lair, show him respect or else do not go there.

     

    十一誡第三條與第四條的內容可以一同提及,如果有任何人來到自己的地盤或巢穴時,對方的言行舉止必須尊重自己,如果對方不懂得尊重,自己有權力毫無留情的對待他,反之亦然,當自己去到別人的地盤時必須尊重對方,否則對方一樣有權力對付自己,這是相互尊重與自律的教義。

    而巢穴的定義有很多種形式,由自身能全權掌握或定奪的領域其實都可以視作一種巢穴,例如:私人空間、住宅、宗教體系、專業領域、職場等,甚至包括個人的社交媒體主頁,其實都屬於巢穴的範疇內,當去到別人家,必須要懂得尊重屋主;在不同專業領域,必須懂得尊重專業人士;在不同宗教信仰的聚所,必須尊重對方的信仰,雖然拉維揚撒旦教主張人本主義,「人是自己的神」,但不應該用唯我獨尊的心態去侵犯他人,畢竟對方也是他自身的神,沒有人有權力去侵犯或掌控對方。

    「撒旦教會主張在於對方的地盤時必須表示尊敬,否則別去那裡,對方沒有義務善待缺乏尊重的人,這是互相尊重的體現」

     

    如果一個客人在你的巢穴中惹惱你,殘酷又毫不留情的對付他。
    If a guest in your lair annoys you, treat him cruelly and without mercy.

     

    十一誡第四條可以與九訓第五條一同提及,在自身能掌控並擁有決定權的領域時,一旦有任何人惹惱自身或是侵犯自己時,不需要留情的殘酷對待他,就如同九訓第五條一樣主張反擊與復仇,本身撒旦教不主張主動去招惹別人,但絕對不允許他人對自己肆意妄為。

    而如同前面十一誡第三條的探討中所述,巢穴的定義在網路世界越發普及的現今社會上變得比較模糊,但還是有幾個指標可以參考,便是自身擁有絕對決定權的領域,以及自身所掌握的領域,其中包括個人的社交媒體主頁、自己的住所、社團都隸屬於自身巢穴的範疇,而如果有客人到自己的巢穴惹惱身為主人的自己,自然沒有理由放任對方,在合法的範圍內使用殘忍的手段對待對方是可以的,畢竟那是自身享有的絕對權力,如同第三條必須在對方巢穴尊重對方,相對的,如果對方不懂得在自己的巢穴尊重自己,那便不需留情,是強調相互尊重的教義。

    「撒旦教會主張任何客人在自己的領域惹惱自己時,有權力毫不留情的對待他,無須容忍不懂尊重的客人」

     

    不要進行性行為,除非你收到交配的信號。
    Do not make sexual advances unless you are given the mating signal.

     

    十一誡第五條是非常實用且重要的教義,主張人在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前必須確認對方是否有此意願,避免違背他人意願以外,還可能造成自身的法律問題,拉維揚撒旦教尊重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無論任何性別與取向。

    除非確認對方有交配的意願前,不應該與他人發生關係,撒旦教會的FAQ中則是寫道:

    「交配信號是一個安東•拉維所用的簡短說法,一個性生活活躍的成年人有能力分辨另一個成年人何時有明確的情色意圖,而不是將眼神渙散、呼吸加快、皮膚潮紅寫進教義」

    其他聲明中都有明確指出任何非法的性關係都是不被允許的,但單依靠對方的生理反應來判斷是不妥當且不準確的,尤其是某些人自作多情的誤解反而容易造成他人受傷,應該確實徵求對方的同意,避免任何趁人之危的行徑,以及避開任何被陷害的可能性,此外更是避免因為錯誤的判斷導致自己受到法律上的刑罰,畢竟人心難測,即便有明確的情色意圖也難保對方是否另有計算,在各種情況下保護自己亦避免侵害他人是一個基本原則。

    「撒旦教會不認同任何違反他人意願的性行為,以及違反法律的行徑,主張發生關係前必須確實收到對自身有明確情色意圖的信號。」

    性與性別,撒旦教會官網FAQ
    https://www.churchofsatan.com/faq-sexuality-and-gender/

     

    不要拿不屬於自身的東西,除非它對其他人是負擔,而他哭著祈求解脫。
    Do not take that which does not belong to you unless it is a burden to the other person and he cries out to be relieved.

     

    十一誡第六條是一個明確的自我要求,在未經許可之前不應該拿任何不屬於自身的東西,除非對方認定此為負擔,更哭著祈求擺脫它,前半段內容很明確的制定了基本道德,而後半段則比較模糊,“除非對方哭求著從中解脫”給人的概念偏向替他人分擔憂愁,或是給予協助的概念。

    這一條戒律前半段與大部分宗教形式相似,如同基督教十誡第八條的不可偷盜,佛教五戒與十善中都提及不可偷竊,而拉維揚撒旦教一樣反對任何偷竊的行為,任何未經許可情況下都不該擅自拿取他人的所有物,而後半段在我個人理解上,偏向一種協助他人的概念,如果有人因為某些事物感到困擾,甚至哭著祈求從中解脫時,在能夠協助的範圍內可以選擇幫助他人,比方說家庭問題、工作內容之類的情況,不要隨意替他人分擔責任,除非對方已經無能為力的祈求幫助,再視情況給予協助,也符合拉維揚撒旦教核心價值之一的「利己主義」。

    「撒旦教會主張未經許可前不得拿取他人的所有物,除非對方哭著祈求從中解脫,才需要視情況給予協助」

     

    如果你使用某種魔力獲得你所期盼的,你必須承認這股魔力,如果你在獲得成功後卻否認了這股魔力,你會失去所獲得的一切。
    Acknowledge the power of magic if you have employed it successfully to obtain your desires. If you deny the power of magic after having called upon it with success, you will lose all you have obtained.

     

    十一誡第七條的內容看似相對模糊,但可以視為一種感激的心態,對於任何幫助自身的物質,無論是物質、虛幻或不可解釋的力量都是如此,一旦藉此獲利便必須承認其存在,又或者是對於其他人幫助自己的事實亦然,一種類似於飲水思源、吃水果拜樹頭的概念。

    其實是針對拉維揚撒旦教核心觀念的延伸,拉維揚撒旦教主張大多數的事實都可以用科學證實,講求實際可論證其存在的唯物主義,更是反對靈魂或鬼神之說,但世界上總是有些東西尚無法被科學驗證,而針對這些事物,如果他們對於自身有所幫助,那麼便必須承認其實際存在,相對的也是呈現對於其他宗教的一種包容,如果任何宗教或虛幻存在滿足了自身,甚至藉此實現願望、從中獲利等,那麼就必須承認其存在,而不是過河拆橋的否定其存在,而且如果“它”有辦法使你的一切願望成真,相對的“它”也有能力收回一切,無論其為何種存在,信仰、鬼神、靈魂、儀式,甚至惡魔,只要它能實際滿足願望,那它就存在。

    畢竟就連安東•拉維本人所說過的大魔術與小魔術,也就僅是運用尚未被科學解釋的力量,但實際上也就是使用心理學與暗示心理去誘導他人,大魔術也就是舉行特有儀式,藉由統一的服裝與儀式行徑來解放參與者的心靈與壓力,而小魔術則是日常生活中運用心理層面、肢體暗示、氣味、外表等方式來實現自己的願望。

    「撒旦教會主張科學論證的事實,但也不否定任何超科學的存在可能性,並且主張一旦藉此獲利便需要承認其存在,而非忘恩負義的否定它」

     

    不要抱怨任何不需要勉強自身的東西。
    Do not complain about anything to which you need not subject yourself.

     

    十一誡第八條是簡單明瞭的一條教義,如果這件事是你自身同意去做的,那就不應該對此抱怨,既然你心甘情願接受了,又憑什麼抱怨?如果真有不滿,那麼打從一開始就應該表明自身立場並拒絕。

    這條教義其實是拉維揚撒旦教的核心價值體現,拉維揚派系本身就偏向獨善其身的模式,大部分教義很明確都可以看出是針對自身所設立的,並且相當推崇自身價值為優先考量,如果這件事情打從一開始便違反自身意願與權益,那麼就沒有遵循它的義務,你有權利提出自己的立場與想法,而不應該在勉強自身接受之後才對此抱怨,那只會顯得自己更加無能懦弱,連自己的權益都無法捍衛,後面的抱怨又有什麼用?一邊委屈自身接受卻一邊抱怨而無法改變現實,如果自身都沒有辦法從一開始就拒絕與表達立場,還期望誰來幫你?

    「撒旦教會主張不要對自己不需要勉強自身接受的事物抱怨,既然沒有勉強自己接受,又為何需要抱怨?如果一開始就不願意,那就站出來捍衛自身的權益與立場。」

     

    不要傷害小孩子。
    Do not harm little children.

     

    十一誡第九條非常簡單直白,不要傷害小孩子,這是多數人都明確理解的,但可能有些人會質疑,如果自身被小孩傷害時,一樣不能反擊嗎?或者小孩有意侵犯自己領域時,該如何應對?

    拉維揚撒旦教青年公報的聲明中明確主張動物與兒童能夠體現最純粹生命力的存在,對於撒旦主義者來說都是神聖與寶貴的,而違反任何生命的行為都是邪惡的,就如同後面第十誡所言不要任意殺害動物,更不應該任意傷害小孩。

    首先按照字面上的children來說,child的定義是指在出生後至青春期之間的一個階段,青春期以後屬於teenage,而children根據分類來說是0~12歲的孩童,而前面再加上了little來強調,也就是指0~12歲的階段中更為稚幼的孩童,屬於對自身行為沒有明確判斷能力的小孩。根據法律上來說小孩屬於無行為能力者,中華民國(台灣)法律分類未滿7歲幼童屬於無行為能力者,7~20歲以下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而在多數國家中傷害小孩都是違法的行徑,這一點自然不用多解釋,一般小孩大多都會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旦小孩對自己造成危害或侵犯時,可以向法定代理人尋求賠償,如同法律判決中會要求法定代理人負擔賠償責任。

    其實小孩子從5、6歲開始就發展出明確的性格與想法了,甚至更小的時候就可以發現他們已經發展出對於事物的判斷能力,但基於他們屬於法律保護的範疇內,因此在任何小孩對於自己蓄意造成危害時,可以將復仇與賠償目標放在原先必須管控小孩行為的法定代理人身上,而不是針對小孩進行傷害,畢竟針對小孩造成傷害的爭議性更大,也更容易被扭曲事實而讓自身權益再度受損,以及撒旦教所主張小孩是純粹的生命體現,尚未被人類社會與文明污染的純粹生命,而更小的嬰幼兒無意間造成自己的傷害,完全沒有反擊的必要,人不應該傷害對自己行為都還沒有明確判斷能力的嬰幼兒,任何無故傷害幼兒的行徑絕對不受撒旦教會的認可。

    「撒旦教會主張小孩是純粹的生命力體現,不要傷害小孩,尤其是無行為能力的小孩,任何無故傷害嬰幼兒的行徑都是可惡的」

    撒旦教會青年公報
    https://www.churchofsatan.com/satanic-youth-communique/

    民法,行為能力分類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83&ty=L

    民法,限制、無行為能力者犯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187&ty=L

    不要傷害小孩子。
    Do not harm little children.

     

    十一誡第九條非常簡單直白,不要傷害小孩子,這是多數人都明確理解的,但可能有些人會質疑,如果自身被小孩傷害時,一樣不能反擊嗎?或者小孩有意侵犯自己領域時,該如何應對?

    拉維揚撒旦教青年公報的聲明中明確主張動物與兒童能夠體現最純粹生命力的存在,對於撒旦主義者來說都是神聖與寶貴的,而違反任何生命的行為都是邪惡的,就如同後面第十誡所言不要任意殺害動物,更不應該任意傷害小孩。

    首先按照字面上的children來說,child的定義是指在出生後至青春期之間的一個階段,青春期以後屬於teenage,而children根據分類來說是0~12歲的孩童,而前面再加上了little來強調,也就是指0~12歲的階段中更為稚幼的孩童,屬於對自身行為沒有明確判斷能力的小孩。根據法律上來說小孩屬於無行為能力者,中華民國(台灣)法律分類未滿7歲幼童屬於無行為能力者,7~20歲以下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而在多數國家中傷害小孩都是違法的行徑,這一點自然不用多解釋,一般小孩大多都會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旦小孩對自己造成危害或侵犯時,可以向法定代理人尋求賠償,如同法律判決中會要求法定代理人負擔賠償責任。

    其實小孩子從5、6歲開始就發展出明確的性格與想法了,甚至更小的時候就可以發現他們已經發展出對於事物的判斷能力,但基於他們屬於法律保護的範疇內,因此在任何小孩對於自己蓄意造成危害時,可以將復仇與賠償目標放在原先必須管控小孩行為的法定代理人身上,而不是針對小孩進行傷害,畢竟針對小孩造成傷害的爭議性更大,也更容易被扭曲事實而讓自身權益再度受損,以及撒旦教所主張小孩是純粹的生命體現,尚未被人類社會與文明污染的純粹生命,而更小的嬰幼兒無意間造成自己的傷害,完全沒有反擊的必要,人不應該傷害對自己行為都還沒有明確判斷能力的嬰幼兒,任何無故傷害幼兒的行徑絕對不受撒旦教會的認可。

    「撒旦教會主張小孩是純粹的生命力體現,不要傷害小孩,尤其是無行為能力的小孩,任何無故傷害嬰幼兒的行徑都是可惡的」

    撒旦教會青年公報
    https://www.churchofsatan.com/satanic-youth-communique/

    民法,行為能力分類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83&ty=L

    民法,限制、無行為能力者犯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187&ty=L

    不要殺死非人類的動物,除非你受到攻擊,或是為了食物。
    Do not kill non-human animals unless you are attacked or for your food.

    十一誡第十條如同前面第九條中聲明所言,拉維揚撒旦教認為兒童與動物是純粹的生命力體現,兩者都是神聖與寶貴的存在,如同有限的生命一樣寶貴,也呼應九訓第七條人類僅是另一種動物,動物是純粹的生命,為了所有本能而活著,無論是獵殺、被獵殺,都是大自然法則的一環,沒有虛偽的道德之說,而是最直接的生存法則。

    撒旦教會本身不具有任何獻祭動物的儀式,更主張生命都是寶貴的,所有生命都在努力求生存,因此人不應該為了任何娛樂需求去剝奪其他生命,如同人本為動物的核心價值,人類與其他任何形式的生命都是寶貴的,並沒有所謂的高低貴賤之分,只有生存所需的必要殺戮,為了活下去而獵殺是再正常不過的行為,而為了活下去而殺死攻擊自己的動物也是完全合理的生存本能,這正是大自然一直以來的法則“適者生存”,但非必要的娛樂性殺戮則是不可認同的,為了裝飾性、娛樂自己、滿足虛榮、甚至毫無理由的虐殺等於踐踏其他寶貴的生命,無論是教義與法律都是不允許這樣的行徑,甚至可以說是令人唾棄與厭惡的,只有愚蠢自欺的人才會認為人類高其他動物一等,可以肆意欺凌其他生物,撒旦教反對這樣的觀點,主張人本就動物,只有進食與自我保護才有必要殺戮,而任何肆意殺戮是不被允許的。

    「撒旦教會主張生命是寶貴與神聖的,萬物求生存,人類也不例外,為了生存的必要殺戮是合理的,除此之外的殺戮是非必要的」

    撒旦教會青年公報
    https://www.churchofsatan.com/satanic-youth-communique/

    當走在公共領域時,不要打擾任何人,如果某人打擾了你,要求他停止,如果他不停,摧毀他。
    When walking in open territory, bother no one. If someone bothers you, ask him to stop. If he does not stop, destroy him.

    十一誡第十一條字面淺顯易懂,並跟十一誡第三、四條相呼應,都是講求尊重的教義,撒旦教會主張在公共領域時每個人的權力相對等,因此不應該受人侵犯,更不要去侵犯他人,而如果對方不願停止侵犯,那就藉由合理的方式摧毀他!

    只要是多數人共同使用的空間與區域,每個人都享有相同的權力與自由,但不應該去干擾其他人,或是造成他人的不便,這一點是自律,而如果其他人干擾到自己,可以要求對方停下,如果他不願停止甚至變本加厲時,那就採用各種合法的手段反擊,這點與九訓第五條的復仇類似,在合法的手段下可以摧毀對方,最基本的便是尋求法律協助,只要自己立場穩固大多有辦法制裁對方,而胡亂的攻擊只可能讓自己也掛彩,在現今網路社會發展下,錄影存證是每個人自保的手段之一,甚至有許多公審的方式讓對方體驗“社會性死亡”,但是這點也建議各位謹言慎行,畢竟任何極端的復仇方式都是把雙面刃,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行為不是最正確的做法,但當自身權益受損,每個人都有反擊的資格,如何反擊則是信徒智慧的體現。

    「撒旦教會主張在公共領域互相尊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一旦被人冒犯了可以先行喝止他,如果他不願停止,可以直接反擊」

    *社會性死亡:原先意指死後隨著所有相關的人都遺忘他,一個人不再被任何人記得時,就是“真正死亡”,後延伸成一個人當眾丟臉,類似公開處刑的概念。

    網路公審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7%B6%B2%E7%B5%A1%E5%85%AC%E5%AF%A9